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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汽车环保标志_2021汽车环保标志

tamoadmin 2024-05-16 人已围观

简介绿色环保标志。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环保标志有效期届满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换发。换发环保标志的汽车,应按照本市执行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到

永嘉汽车环保标志_2021汽车环保标志

绿色环保标志。

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

环保标志有效期届满的,应在有效期满前30天内换发。换发环保标志的汽车,应按照本市执行的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进行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凭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证件、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有效检测报告到核发点申请换发环保标志。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规定,从2008年1月1日起,最大总质量>3500Kg的柴油车、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这里不包括汽油车;从2008年7月1日起,所有最大总质量≤3500Kg的汽车,开始实施“国三标准”。

为了使机动车生产和销售企业有一定的适应期以应对新标准,规定了按“国二标准”生产的机动车有一年的过渡期进行销售和注册登记,从2008年1月1日和2008年7月1日起,相应车辆凡达不到“国三标准”的一律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根据国家环保部规定,2008年7月1日起,将对国家发改委车型公告核定的最大总质量≤3500kg的车辆,开始实施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如果已经购买了“国二标准”的机动车,必须在7月1日前办理新车上牌手续,否则7月1日后在本市就无法办理包括沪C号牌在内的所有新车的上牌手续。新标准实施后,对现有在用车的使用没有任何限制和影响。

百度百科-汽车环保标志

一、如果是新买的车则不用去相关部门做尾气测试,在挂牌后直接去政务中心申领环保标志就可以了。旧车则需要去当地车辆检测部门检测尾气排放,合格后才可申请领取环保标志。

1、如果是购买的新车,带着自己的身份证,行驶证,登记证书复印件去当地的车管所可以直接免费领取环保标志,

2、环保标志分为绿标和黄标。可以证明自己车辆排量达到指定的标准。

3、如果是旧车需要去当地车辆检测部门检测尾气排放。如果合格会开具尾气检测合格单,然后到车管所办理大厅就可以申领环保标志。

4、如果尾气检验不合格需要维修后进行复检。直到检测合格之后才可以申领环保标志。

5、办理环保标志的时候要带上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行驶证,就可以直接免费领取。

二、申请步骤:

1、携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主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到当地政务中心环保部门窗口提交以上三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核发人员审核证件,留存复印件;

4、核发人员核发分类标志并打印;

5、核发人员填写核发登记表;

6、申领人领标并取回有效证件原件;

7、取得环保标后和保险、车检标一起贴在车窗内右上角。

汽车环保标志是国家发放的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分级标志,有**和绿色两大类,按照车型和排放标准进行审核,然后发放。目的是为了进行节能减排检查和汽车定期环保检查的需要。环保标志的发放原则是汽油车: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排放标准(“国Ⅰ”)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柴油车: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不符合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国III”)或以上排放标准的在用汽车核发**环保标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文章标签: # 标志 # 环保 #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