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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法细则_汽车三包法最新规定7天有效

tamoadmin 2024-05-18 人已围观

简介汽车三包法规定退换货条件如下:1、如果在七天之内:物品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2、如果商品自销售之日起十五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因为退货时机已过,所以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3、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时:因为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过了一个月的,由修理者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4、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时:因生产者未提供零

汽车三包法细则_汽车三包法最新规定7天有效

汽车三包法规定退换货条件如下:

1、如果在七天之内:

物品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2、如果商品自销售之日起十五日内:

发生性能故障,因为退货时机已过,所以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3、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时:

因为修理者自身的原因使修理期超过了一个月的,由修理者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4、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时:

因生产者未提供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新规明确指出,家用汽车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而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新规对消费者“退、换货”提出了相应补偿要求。新规明确指出,消费者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应当向销售者支付家用汽车产品使用补偿费。补偿费的计算方式为:补偿费=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n。其中,使用补偿系数n由生产者确定并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相较2013版规定,新规将补偿系数n从“0.5%-0.8%”范围调整为不得高于0.5%。新规对销售者向符合“7天退、换货”消费者提出的补偿费用上限较之前进行了下调,通过降低使用补偿系数,进一步减少消费者退换车时向销售者支付的使用补偿费。新规对经营者提出了更严格的三包责任要求。新政规定,销售者为消费者退换车时,应当赔偿消费者的车辆登记费、加装装饰费、相关服务费等损失;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进行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等。不仅如此,新规将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或者整车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5日予以换车的限定条件,缩减为4次、30日。

文章标签: # 消费者 # 三包 # 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