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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养维护管理规定_汽车维护保养制度

tamoadmin 2024-05-29 人已围观

简介1.汽车车辆一级保养的要求是什么?2.车辆保养是怎么规定汽车小保养和大保养的时间?3.汽车保养规定4.汽车维修厂的制度都有哪些,最好是比较全面5.出租车维护保养制度6.汽车修理保养原则汽车分一保,二保,三保. 车辆一级保养检查项目 一、 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二、检查汽车冷却液液面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三、 检查制动器及离合器液面位置。 四、检查转向助力油罐的油面是否符合规

1.汽车车辆一级保养的要求是什么?

2.车辆保养是怎么规定汽车小保养和大保养的时间?

3.汽车保养规定

4.汽车维修厂的制度都有哪些,最好是比较全面

5.出租车维护保养制度

6.汽车修理保养原则

车辆保养维护管理规定_汽车维护保养制度

汽车分一保,二保,三保.

车辆一级保养检查项目

一、 更换机油、机油滤清器、汽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二、检查汽车冷却液液面位置是否符合规定。

三、 检查制动器及离合器液面位置。

四、检查转向助力油罐的油面是否符合规定,检查系统各油管接口是否有渗油现象。

五、 检查电瓶液面及玻璃清洗剂罐的液面。

六、 检查发电机、空调、水泵及助力泵皮带的松紧与老化情况

七、 检查汽车前后车灯是否齐全(包括:大灯、示宽灯、转向灯、刹车灯、倒车灯及雾灯)。

八、 检查汽车轮胎气压及磨损情况,按规定力矩紧固轮胎螺丝、轮胎气压补充到该车型规定值之内,根据磨损情况进行轮胎换位。

九、 检查汽车尾气排放是否达标。

车辆二级保养检查项目

1.发动机通过三清三滤作业后,应易启动、运转平稳、排气正常(指尾气达标)、水温、机油压力符合要求、转速平稳、无异响、各皮带张紧适度,无四漏(水、油、电、气)现象。

2.方向自由行程和前束符合要求,转向轻便、灵活、可靠,行驶时前轮无左右摆头和跑偏。

3.离合器自由行程符合要求,操作方便、分离彻底、结合平稳、可靠,无异响,液压系统无漏油。

4.变速箱、驱动桥、万向节(或半轴)传动装置等润滑良好,连接可靠,无异响和过热,不跳挡、换挡灵活、不漏油。

5.制动踏板自由行程和制动器间歇符合要求,行车、驻车制动良好,制动时无跑偏现象和制动时拖滞现象,惯性比例阀工作正常,不漏油。

6.轮胎压力正常(不同的车型规定的高低压标准不同)。

7.悬臂、减震固定可靠,功能正常,轮毂轴承温度在行驶后不高热。

8.发电机、起动机、灯光、仪表、信号灯、按钮、开关附属设备齐全、完整,能工作正常。

9.全车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

10.全车冲洗清洁。

车辆三级保养检查项目

三级保养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为中心。

发动机保养作业:

(1) 解体发动机、清洗、检查各机件:气缸体、气缸盖应清洁,无积碳、油污、水垢;油道清洁畅通。

(2) 气缸盖每50MM长的平面不平度,应不超过0.05MM.

(3) 气门座不得低于缸盖平面0.5MM(以最高点为准).

(4) 气缸体缸径锥度、失圆度不得逾限。

(5) 研磨气门:接触面应光洁,密封良好,应不漏气。

(6) 视需要更换活塞环。

(7) 检查曲轴主轴承及连杆轴承间隙,间隙过大,可进行调整;

(8) 如果轴瓦损坏或轴颈磨损,应更换并重新研磨轴承及光磨轴颈。

(9) 清除积碳;可用刮刀、铲刀(或用竹制)、金属刷进行清除,也可用积碳清除剂清除。

(10) 更换缸盖衬垫。

(11) 测量气缸压力:检查发动机转速。

汽车车辆一级保养的要求是什么?

机动车维修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期制度

1、依照国家规定,对竣工出厂的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

2、质量保证期按以下规定执行:

A、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b、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

c、其他机动车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

以上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质量保证期从车辆竣工出厂或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d、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进厂返修的车辆,免返修工料费。

e、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业户,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

3、以上质量保证期仅适用于车辆竣工出厂后,托修方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和车辆走合期规定,合理使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

检验制度

1、 检验员必须由敢于认真负责及掌握相应修理知识的人员担任。做到尽职尽责。

2、 认真学习并钻研技术,不断提高检验人员的技术水平及检验能力。

3、 认真核对工作单上的修理项目,逐项进行检验,做到不丢项,不漏检。

4、 对所修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回有关领导及维修人员。及时返修,并作出相应的善后处理,不拖延交车时间。

5、 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6、 对屡次不注意质量的个人及班组,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罚。

7、 对坚持质量自检,互检工作突出的个人及班组,及时给予奖励及表扬。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技术档案,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技术的文字说明等技术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2、本厂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

3、本厂技术档案室由技术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保管工作由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

4、每当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应在一周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利查阅。

5、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中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6、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毁销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机具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

一、设备管理

设专职技术员,负责全厂的设备管理工作,为保证设备完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设备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设备制度。

1. 责全厂设备维修及重点设备的定期保养和制定设备的采购计划。

2. 部门应指定一名设备管理员负责本部设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本部员工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同时负责向厂部提出设备维修计划。

3. 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维修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职技术员负责。

4. 职技术员按计划对设备进行检查鉴定,及时上报厂部。

二、设备维修与保养

1.设备维修保养实行日常维护、例行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的制度。

2.日常维护由各班组指定专人负责,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3.例行保养:

(1)设备启用前应先检查设备润滑状况是否良好,各操作手柄,是否灵活可*,设备各部有 无异常情况,确认技术状况正常方可开机。

(2)作过程中或工作完成后,应清除设备存留的切屑、污物,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洁维护,并将设备放置原位切断电源。

4.季度保养:

(1)全设备清洁,润滑。

(2)拆洗各润滑油毡,清除污物,加换新润滑油,检查举升器油量,必要时加注。

(3)全面检查各传动部位,如发现松动、失调,应及时进行处理。严格检查液压、气压部件是否泄漏并处理,清洗油水分离器。

(4)严格检查自动控制开关、电源插头、座、线路接头、操作手柄等是否灵活、正常,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5.年度保养:

(1)执行季保养的全部内容。

(2)按设备使用规定更换或过滤液压油,并清洗容器和过滤系统。

(3)清洗密封传动件,更换油封或紧固部件,调整各部位。

(4)测试电机及电器安全性能并检查设备精确度及各项性能。

6.设备备保养计划由专职技术员根据设备使用率、技术状况编制 。

安全管理制度

1、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3、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6、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整无损。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2、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3、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4、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5、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6、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施工和检查调试。

7、进行发动机起动检验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任何时候车底有人时,严禁发动车辆。

8、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9、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维修企业环境保护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3、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4、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5、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6、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负责人要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统一归档。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维修质量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质量检验采用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方法。

2、企业总检验员全面负责承修车辆的质量检验、外购和外协件的质量检验工作。

3、设专职检验员,对承修车辆的关键项目进行检验,并负责其它项目的抽验工作。

4、对承修车辆进行进厂检验工作。

5、检验员负责对承修车辆出厂前的最后检查工作。

6、承修车辆未经质检人员验收合格的,不得交与用户使用,不得结算维修费用。

7、检验人员应认真做好检验纪录并及时整理,交专门人员归档保存。

8、检验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深刻领会相关技术标准,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并指导生产工人提高操作水平。

标准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 按生产需要购置的计量器具必须有CMC标志,计量器具的有关资料、合格证、说明书等应存档。

2、 使用计量器具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时小心轻放,严禁乱掷,并按要求妥善保管。

3、 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失准不得私自拆卸,应及时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 使用计量器具应有检定合格证,计量器具应按周期送检,不得超期使用。

5、 不能用或多余闲置的计量器具,要及时封存、报停。

车辆保养是怎么规定汽车小保养和大保养的时间?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自己的爱车,想必大家一定都百般爱护自己的爱车,而汽车也需要保养维修,下来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汽车的保养和维护吧

汽车的一、二、三级保养是按维修保养作业组合的深度和广度来区分的,虽然不需要车主自行解决,但大家也要做到心中有数,知道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应当进行保养维修,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汽车一级维护是指车辆行驶到一定里程(间隔里程因车辆和使用条件而不同)后,除完成日常维护保养作业外,还应进行以清洁、润滑和紧固为中心的作业内容,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执行车辆维护作业。其中心内容为润滑和紧固。根据我国现行的维护制度,一级维护应由专业维修企业负责执行,即进厂维护。

一级保养

一般在汽车行驶到1500~2000km时进行,以紧固、润滑为主。

1、将汽车冲洗干净,发动机和底盘擦拭后应无油垢、泥垢。

2、清洗发动机机油、汽油(或柴油)、空气滤请器,清除或排除各滤清器中的沉积物,排除贮器筒内的油污。

3、检查并向发动机油盘、变速器、后桥、转向机添加润滑油、使其润滑油面至标准部位。

4、润滑水泵、分电器、转向拉杆球头销、离合器踏板支架销、转动轴、前后钢板弹簧销及车门等各润滑部位(按各车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润滑点进行润滑),并配齐各润滑点的油嘴。

5、检查并紧固发动机、底盘、车身外部的连接螺栓与螺母,各锁紧装置应按规定的规格数量配备齐全,紧固可靠。

6、检查并调整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等各传动带的松紧度。

7、检查和调整踏板的自由形成、方向盘的游隙以及前轮轴承、转向节;检查调整拉杆的连接情况,前轮的侧滑量和汽车的制动性能。

8、检查并紧固前后板弹簧U型螺栓、变速器、传动轴、主减速器及半轴各连接螺栓。

9、检查发动机罩、散热器拉杆和百叶窗操纵机构、驾驶室或客车门窗座椅。

10、检查轮胎外表、轮胎气压并充气。

11、检查电器系统,如发电机、起动机及各种仪表工作是否正常;检查蓄电池液面高度和外壳是否渗漏,气孔是否通畅等。电解液应高出极板10~15mm,蓄电池加注孔螺塞应齐全。

12、检查备胎升降器及备胎的固定情况,润滑备胎升降器各部位。

13、消除检查中发现的故障和缺陷。

汽车保养规定

车辆常规大保养3-5W公里需要做一次,小保养根据里使用的机油来决定,不同的机油保养周期不一样,像我车使用的是GT机油,使用的是四类PAO基础油,小保养是15000公里更换一次,比我以前用的半合成机油长3倍,并且衰减期也比它长,以前跑个2、3千公里就没感觉车子没有劲了,现在跑个10000公里,车子动力表现很好,开起来特别舒服。∞

汽车维修厂的制度都有哪些,最好是比较全面

车主大都很爱惜自己的车,一般都会到服务好、质量放心的4S店维修站保养维修车。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2017汽车保养规定,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2017关于汽车保养的规定

 一、第五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律师解读:

 “要是不在我这里保养,车子出了问题我们不保修”,导致很多车主明知在4S店保养较贵也不得不去。随着新规出台,车主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点,4S店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不得以不在4S店保养为由拒绝给车辆质保。这样一来,车子即使在质保期内也可以由车主自主选择保养点,降低了保养成本。

 二、将第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相应工商登记执照后,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手续。”

 律师解读:

 该条是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市场,机动车维修单位除了要取得工商登记执照,也要办理经营许可手续。

 三、将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修改为:“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六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信息和工时定额。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的规定执行。”

 律师解读:

 这一条的规定打破了此前经销商对汽车维修技术信息方面的垄断,以后4S店以外的维修单位和车主能够获取汽车维修保养的相关技术信息,并且维修价格也更加透明,有效防止此前存在的4S店的维修陷阱,进一步维护车主在汽车维修时享有的知情权。

 四、将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当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标准规范格式由交通运输部制定。”

 律师解读:

 这意味着机动车的维修过程更加完善、透明,车主对车子所维修的项目及相关费用可通过结算清单了解、核实,发现违规修理或者违规收费的情况可以根据结算清单追究维修单位的责任。

 五、将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改为:“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

 新增一款,作为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内容为:“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

 律师解读:

 新实施的《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明确规定了汽车零部件编码的统一标准原则,使汽车零部件拥有自己的“身份证”,车主可以根据零部件的编码查询相关信息。

 同时,“原厂配件”不再是车主的必须选择,车主可以自己购买质量、配置等同的零配件进行更换,4S店或厂家不能以此为借口推卸责任。而且,“原厂配件”是否属实,多数由4S店说,车主很难辨别真假,新规出台后,车主既可以自己购买配件,也可以查询配件编码甄别真假。(想了解更多汽车保险法律政策,想直接进行汽车法律咨询,快关注微信公众号“人车美好生活律师服务”或扫头像二维码)

 六、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机动车生产厂家或者第三方开发、提供机动车维修服务管理系统的,应当向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开放相应数据接口。

 律师解读:

 该条规范了机动车维修过程,车主只需通过查阅机动车维修档案即可了解汽车的所有维修情况及维修细节,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则有义务如实填报、上传机动车维修的相关数据信息,保障了车主的知情权。

 七、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质量监督和管理,采用定期检查、随机抽样检测检验的方法,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维修质量进行监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动车维修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对机动车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八、第四十五条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对维修经营者所取得维修经营许可的监管职责,定期核对许可登记事项和许可条件。对许可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及时变更;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九、将第五十三条第(八)项修改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规定建立电子维修档案,或者未及时上传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

 十、将第六条、第四十七条中“交通部”改为“交通运输部”,将条文中所有“交通主管部门”统一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汽车保养新规的利弊

 利好:新规使行业更公开透明倒逼4S店提高服务意识

 这个规定其实是更加透明了经销商和4S店,首先在零配件价格上将更加公开公正,如果4S店乱收费,车主将会第一时间知道,而且可以随时选择不在4S店进行保养维修,减少消费者被忽悠的可能性。

 另外,该规定同时能够刺激行业竞争,倒逼4S店提高服务意识,挽留客户。日前,奔驰提出的尚银/逸蓝修养套餐也正是在向该规定靠拢,尚银修养套餐是为奔驰车辆提供延长保修的服务政策,在所选套餐期限内,车主无需为意料之外的维修费用所担心。

 而奔驰逸蓝修养套餐轻享版是车龄届满3年且里程数未达50万公里的车主均可购买使用,未满3年的车主可提前购买预定逸蓝修养套餐轻享版主要包括基础A、B保养的3种组合形式:1A+1B,2A+2B,3A+3B.不同的套餐组合及车型,将在星徽保养菜单的价格基础上享受2%-20%不等的折扣优惠。

 可以想象的到的是,有了延保和过保后打折优惠这两个套餐之后,奔驰能够有效的留住一大批客户。

 担忧:监管制度是否完善?行业水平参差不齐

 不过针对这样的规定,也不是没有担忧。新消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汽车三包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于是,一些厂家据此在保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中规定:“消费者必须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保养否则经营者不承担三包责任。”但国家质监总局特别补充说明,“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等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说在其他汽车4S店保养未造成损坏的,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

 这两条规定可以说都很明确的表示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但近年来4S店强制要求车主在店内保养依然是行业潜规则。归根结底的原因就是执行力度不够以及监管制度的缺失。针对新规定,同样,如果没有强硬的执行力度和监管制度,政策也很有可能变为一纸空文。

 另外,也有业内专家认为,新规定意味着4S店承担的责任风险更大了。“客户可以去维修连锁店或是街边店去保养维修,这些店面的维修设备和维修水平参差不齐,且入门条件低,什么车都修,对专一车型的电路了解度不及品牌4S店,如果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4S店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加大了。不仅如此,4S店日常的保养量会减少,收入会减少。“车辆出了问题,客户最先想到的还是4S店的责任,4S店人员解决问题时,需要大量的时间和人力来解决和举证。为了维护品牌形象,不管是哪方的问题,还是会尽力地去帮客户解决问题,总而言之,收益会减少,责任风险却更大。

出租车维护保养制度

汽车修理行的管理制度如下:

一、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汽修厂管理制度相关)

1、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2、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3、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4、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 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二、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1、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2、业务接待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3、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三、汽车维修过程检验制度

1、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2、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3、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4、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5、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6、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四、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1、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2、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3、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01)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4、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5、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6、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五、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六、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汽车修理保养原则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运营服务 

第二十一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租汽车服务。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使用节能环保车辆和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无障碍车辆。

第二十二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二)保证营运车辆性能良好;

(三)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运营服务;

(四)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

(五)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

(六)不得将出租汽车交给未经从业资格注册的人员运营。

第二十三条出租汽车运营时,车容车貌、设施设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车身外观整洁完好,车厢内整洁、卫生,无异味;

(二)车门功能正常,车窗玻璃密闭良好,无遮蔽物,升降功能有效;

(三)座椅牢固无塌陷,前排座椅可前后移动,靠背倾度可调,安全带和锁扣齐全、有效;

(四)座套、头枕套、脚垫齐全;

(五)计价器、顶灯、运营标志、服务监督卡(牌)、车载信息化设备等完好有效。

第二十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做好运营前例行检查,保持车辆设施、设备完好,车容整洁,备齐发票、备足零钱;

(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及使用空调、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

(四)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粘贴有关证件和标志;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九)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十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

第二十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遇到下列特殊情形时,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一)乘客对服务不满意时,虚心听取批评意见;

(二)发现乘客遗失财物,设法及时归还失主。无法找到失主的,及时上交出租汽车企业或者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留存;

(三)发现乘客遗留可疑危险物品的,立即报警。

第二十六条出租汽车乘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车;

(二)不得携带宠物和影响车内卫生的物品乘车;

(三)不得向驾驶员提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要求;

(四)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破坏车内设施设备;

(五)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乘车的,应当有陪同(监护)人员;

(六)遵守电召服务规定,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乘车;

(七)按照规定支付车费。

第二十七条乘客要求去偏远、冷僻地区或者夜间要求驶出城区的,驾驶员可以要求乘客随同到就近的有关部门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乘客不予配合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第二十八条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一)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或者计价器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

(二)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三)驾驶员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

(四)驾驶员拒绝按规定接受刷卡付费的。

第二十九条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根据乘客通过电讯、网络等方式提出的预约要求,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

(二)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应当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

(三)电召服务人员接到乘客预约后,应当按照乘客需求及时调派出租汽车;

(四)出租汽车驾驶员接受电召任务后,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约定地点。乘客未按约定候车时,驾驶员应当与乘客或者电召服务人员联系确认;

(五)乘客上车后,驾驶员应当向电召服务人员发送乘客上车确认信息。

第三十条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只能通过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在规定的地点待客,不得巡游揽客。

第三十一条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服务监督电话,指定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投诉。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24小时服务投诉值班制度,接到乘客投诉后,应当及时受理,10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乘客。

汽车修理采取集中管理、统筹安排、职能管控、修理厂定期经营、车辆管理单位认证监管的模式。汽车维修和保养的原则如下

(一)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

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在公司修理厂修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安排车辆在外修理。如因特殊原因需在外修理,修理单位应填写《车辆外委报修单》(附件1)和《车辆外委报修单》一式三份(第一份:财务,第二份:技术,第三份:修理厂)。修理厂签字确认后,由技术部组织修理单位到专业或指定的工厂进行外修,厂外修理。

(二)维护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

汽车维修保养系统要切实贯彻“保养重于修理”、“维护重于使用”。维修制度:为了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保证行车安全,保护环境,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输质量,延长使用寿命,必须按期执行维修作业制度。

汽车维修系统:

整车或总成部分或全部损坏、变形、磨损、腐蚀等。达到使用极限,性能降低,丧失工作能力。为了消除故障,防止因拖延修理而造成车况恶化,必须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修理,恢复其性能。车辆修理应当根据检测、诊断和技术鉴定的结果进行。

车辆维修保养必须建立原始记录簿,每车一份,随车携带。车辆经过各级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应随时做好详细准确的记录。公司技术部门应随时跟踪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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