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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汽车退税_买汽车退税2020
tamoadmin 2024-05-20 人已围观
简介车船税可以退税的情况有三种:1。如因质量原因已缴纳车船税并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从退回当月起至纳税年度终了,向纳税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国家税务机关应当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车辆返还的发票信息,减轻纳税人的税负。2.完税车辆被盗、被抢、报废或者丢失的,可以申请部分退还车船税。3.对于在车辆登记车辆管理处以外购买的汽车,当地保险机构可以缴纳车船税,并且必须保管好保险单或保费发票。纳税人携带相
车船税可以退税的情况有三种:
1。如因质量原因已缴纳车船税并退回生产企业或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从退回当月起至纳税年度终了,向纳税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国家税务机关应当向地方税务机关提供车辆返还的发票信息,减轻纳税人的税负。
2.完税车辆被盗、被抢、报废或者丢失的,可以申请部分退还车船税。
3.对于在车辆登记车辆管理处以外购买的汽车,当地保险机构可以缴纳车船税,并且必须保管好保险单或保费发票。
纳税人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和证明资料向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申请车船税退税即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车船重复纳税的,纳税人可以办理申请退税。对已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凡涉及车辆车船税需要退税的,均由代收代缴的各家保险公司代为办理。车船税也就是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其种类(如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载人汽车、载货汽车等)、吨位和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使用行为税。
车主自行去税务局申请车船税退税的具体流程:
纳税人向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申请车船税退税,需提供以下资料:
1、《车船使用税退税申请表》或《误缴、溢缴退税申请表》及《车船使用税退税申请表(附表)》,均可在地税局税务所领取;
2、车船管理部门开具的与退税事由相对应的有关证明原件;
3、税务登记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办理退税车船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
5、车船税完税凭证明或保单和“保险业专用发票”;
6、支付退税的银行账号证明(个人为申请人银行存折、单位为银行印鉴卡);
7、被盗退税的,还需提交派出所出具的被盗立案证明及车管所开具的“停驶通知书”;
8、报废退税的,还需提交车管所出具的“注销通知书”;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第二款所称的车船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依法具有车船管理职能的部门。
第四条 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并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应当缴纳车船税。
第十四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第十五条 由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同时缴纳车船税。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提供车船的相关信息。拒绝提供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已完税或者按照条例第三条第(七)项、条例第四条规定减免车船税的车辆,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本年度车船税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的,应当在购买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
第十八条 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税款有异议的,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出。
第十九条 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缴纳车船税的,不再向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买车的税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退税。
依据有关规定可知,买车交的税不可以退个人所得税。购车涉及的税金主要是增值税以及个人税等,与个税不相干。可以退税的人只能是因为预扣预缴个税多了,才能在清算的时候进行退税。
个税退税操作条件:
1、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超过了应纳税额:如果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超过了应纳税额,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但是退税金额不能超过个人所得税实际缴纳的金额;
2、申报扣除后,应纳税额发生变化:个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一些费用,如子女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如果这些费用发生了变化,导致应纳税额减少,就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3、具备退税资格:具备个人所得税退税资格的人员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需要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个人所得税申报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2、纳税人的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劳务报酬、稿费、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的相关证明,如工资收入证明、劳务报酬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发票等;
3、纳税人的扣除凭证:包括子女教育、住房贷款、赡养老人等支出的相关证明,如子女教育费用发票、住房贷款利息证明、老年人抚养证明等;
4、纳税人的银行账户信息:需要提供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用于申报退税或缴纳税款;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缴纳证明、捐赠证明等。
综上所述,个人所得税申报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操作前可以查看当地税务局网站相关规定,或者咨询当地税务局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